【3.15之以案说险】弃车逃逸不可取,危害社会不利己
发布日期:2021-03-19 11:03:00 发布人: 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2021年2月13日18时许,国元保险洛阳中支查勘人员接到客户报案,称其在洛阳市洛龙区孝文大道发生事故,造成三车损失。经查勘,事故属实,痕迹吻合,三车损失约合计8万元,客户在中支投保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 因报案时交警已处理完现场,三车暂扣,标的驾驶员也未在现场,但通过与交警沟通,确认事故发生时间为下午3点左右。通过电话问询标的驾驶员,标的驾驶员言语不详,搪塞两句,便匆匆挂掉电话,再联系,电话便无人接通。因案发时正值大年初二,亲友聚会较多,而驾驶员出险后表现较为反常,我司怀疑酒驾。查勘员通过大量走访取证,最终调查得知,标的驾驶员有饮酒行为,出险后直接离开现场,弃车逃逸。 标的客户的反常行为和查勘员的及时走访调查取证,均是“破案”的关键。因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商业险免责范围,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标的车驾驶员最终在执法机关及确凿的事实面前承认违法事实并最终同意签署放弃索赔声明。